内蒙华电昨日晚间发布公告称,公司拟转让所持内蒙古京隆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京隆发电”)25%股权。
本次拟进行的交易拟通过北京产权交易所以公开挂牌转让方式实施,挂牌底价不低于资产评估值。
根据公告,经北京卓信大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截至评估基准日2016年9月30日,京隆发电净资产为9.8亿元,评估值为11.89亿元,增值额为2.05亿元,增值率20.79%,公司持有的京隆发电25%股权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为2.97亿元,即拟转让标的资产评估值为2.97亿元。
对此,内蒙华电表示,为优化资产结构,从整体的发展战略考虑,公司拟逐步压缩参股项目及常规能源项目的投资,此次交易符合公司未来战略发展需要,未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
需要一提的是,内蒙古全区火电装机7600多万千瓦,居全国第一,内蒙古火电产能过剩较为严重。
业内认为,这也是内蒙华电转让上述电力资产,逐步压缩常规能源项目投资的主要原因。
同时,内蒙华电的业绩也由于电力需求不足而有所下滑。
根据内蒙华电发布的2016年年度业绩预减公告,经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预计2016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与上年同期相比将下降45%—55%。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99亿元,每股收益0.12元。
公司表示,本期业绩预减的主要原因是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区域用电量需求不足导致2016年公司上网电量完成347.69亿千瓦时,同比降低8.50%;内蒙古自治区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精神,自2016年1月份起对燃煤电厂电价进行调整,加之内蒙古蒙西电网及华北电网区域内交易电量比例增加、交易价差加大,导致2016年公司平均售电单价同比降低13.23%。(来源:证券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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