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扶措施纷纷出台 地方政府与中小企业共克时艰

[2020-02-24]

以中小企业为主的民营企业在我国保民生方面一直发挥着重要作用,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2019年,民营企业进出口占比升至43.3%,首次成为我国第一大外贸主体。但是,2020初一场突如其来的新型冠状病毒疫情,不仅给人民的生命健康带来威胁,也让中小企业普遍受到冲击。他们面临用工紧缺、原材料供应不上,生产无法正常恢复,发展经营甚至生存都面临着困难。

中央在多次研讨抗击疫情的会议上强调,要在做好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各类生产企业复工复产。苏州市率先推出10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共度难关,北京、盐城、宁波、重庆、浙江、山东等省市纷纷跟进,陆续出台各种措施,多管齐下力挺中小微企业。

北京: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金额和比例

2月5日,为切实减轻疫情对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影响,帮助企业共渡难关和稳定发展,北京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促进中小微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

其中的16条措施包括:停征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中小微企业房租、为经营困难企业办理延期纳税、补贴小微企业研发成本等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的政策,也有进一步增加信贷投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拓宽直接融资渠道等加大金融支持力度的政策。为保障企业正常生产运营,除了实施援企稳岗政策、促进就业困难群体就业外,将加大政府采购和中小微企业购买产品服务支持力度,全市预算单位在满足机构自身运转和提供公共服务基本需求的前提下,要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倾斜力度,进一步提高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金额和比例。依托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发放中小微企业服务券,受疫情影响严重的企业采购远程办公、视频会议、法律咨询、在线检测、网络销售等指定服务产品的,对每家企业给予不超过合同额50%的补贴,最高额度不超过20万元。同时发挥12345企业服务热线功能,及时帮助企业解决困难和问题,精心做好企业服务

上海:将为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百亿元

疫情期间,上海市委、市政府表示,努力保障企业正常经营秩序、减轻企业负担。

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2020年,上海市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推迟调整社保缴费基数。据测算,预计当年度将为本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其中,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约为64亿元,医疗保险含生育保险基金约33.4亿元。

可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因受疫情影响,对本市社会保险参保单位、灵活就业人员和城乡居民未能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缴纳社会保险费等业务的,允许其在疫情结束后补办。

实施培训费补贴政策。对受疫情影响的本市各类企业,对在停工期间组织职工参加各类线上职业培训的,纳入各区地方教育附加专项资金补贴企业职工培训范围,按实际培训费用享受95%的补贴。

重庆: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

2月4日,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20条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政策措施。

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包括:设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建立防疫物资进出口绿色通道、畅通应急物资运输绿色通道、加强企业用工服务。

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涉及:减免税收、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实施疫期援企稳岗返还政策、减轻住房公积金缴存负担、减免租金、减轻企业用电用气负担。

进一步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提高贷款不良率容忍度、加大低成本金融政策资金投入、加大信贷支持排忧解困力度、加大地方金融机构服务力度、支持化解企业公开市场风险、给予融资降成本支持、支持企业科技创新。

浙江:将再为企业减负500亿元

2月5日,在第十场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小微企业是浙江经济活力的源泉,疫情对部分小微企业的经营造成一定影响,为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浙江省刚刚出台了17项政策意见,在要素成本、财政税收、金融保障、外贸出口等方面提出 “四个支持”。

加大对小微企业降低要素成本的支持。今年将在2019年为企业减负2280亿元基础上再降500亿元。要进一步降低小微企业的用电用气物流等成本。加大对小微企业的财税支持。实行小微企业税收减免和延期缴纳,对不裁员、少裁员的企业可返回其上年度实际缴纳企业保险费的50%。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加强信贷纾困,各金融机构不得盲目抽贷、断贷、加贷。力争普惠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成本降低0.5%;建立金融服务绿色通道,有效满足企业流动性需求。四是加大对小微企业的外贸出口支持。为小微企业办理不可抗力证明,对捐赠设备的企业免收检验检疫费用;提高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对出口企业投保政策性保险保费予以全额补贴,提高保险覆盖面。

湖南: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2月4日,湖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出台9条措施全力支持和组织推动中小企业复工复产。

要求迅速组织开展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对中小企业影响调查。全力做好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协调服务,支持省重点联系企业满负荷生产和扩产扩能,优化关键物资生产能力布局。加大企业复产用工保障力度。加大融资服务力度。大力培育小巨人企业,制定促进“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还要求,切实减轻中小企业负担。中小企业捐赠用于疫情防控的现金和实物,协调落实所得税优惠等政策;协调因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和延期缴纳税款、延迟缴纳社保;疫情防控期间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并扎实推进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抓紧启动2020年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申报工作。依托全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开展线上服务。加强中小企业经济运行监测协调。

山东: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

2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据悉,意见包含20条措施。

在强化金融支持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信贷融资成本、降低企业担保费率、加强应急转贷基金使用、实施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实施贷款风险补偿政策、减免相关税费、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

在降低运营成本方面,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缓解企业用能成本压力,降低企业物流成本。

在加大稳岗力度方面,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稳定企业劳动关系、重点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优化补贴办理流程。

黑龙江:为企业生产提供材料供应与物流运输便利

2月5日,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意见》,出台税收减免、返还社保费等14条措施支持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为帮助企业稳定生产,他们将来协助企业解决防控物资保障、原材料供应、物流运输等问题,加强防控监督指导,确保企业在疫情防控达标前提下正常生产。简化疫情防控应急运输车辆通行证办理流程,为企业运输应急物资、产品、原料提供车辆通行高速公路免收通行费、优先保障通行等便利。

四川:对参与疫情防控物资保供的企业给予补贴

2月5日,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

加大减负支持力度。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企业,政府均将给予物流费用补贴。对参与生活物资保供的商贸流通和防疫药品、医疗设备、物资器材等疫情防控相关生产的中小企业,政府给予一定电费补贴。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3个月房租。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贷款按政策范围内最低标准执行。对有发展前景但暂时受困的中小企业,不得抽贷、断贷、压贷、罚息。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参与疫情防控的医疗卫生机构和物流企业车辆,免征2020年度车船税。可申请免征疫情期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可申请延期缴纳税款。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对受疫情影响的中小企业延期缴纳税款,缓缴社会保险费。

宁波:率先临时下浮社保费率

2月4日,宁波宣布出台《关于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帮扶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八条政策意见》,帮助27万家中小企业度过难关。《意见》覆盖了社保、金融、财税、外贸、房租等方面。

其中,社保减负政策包括在全国率先出台临时性下浮社会保险费率,下浮标准相当于企业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部分的2个月额度。对近3年新上规模中小企业临时性下浮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1个月单位缴费比例;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返还一定额度的上年度企业缴纳部分社会保险。金融帮扶政策主要涉及:鼓励宁波市内银行法人机构按照总规模100亿元额度,为受疫情影响较大的小微企业贷款减免3个月利息,每户最高可享受100万元贷款,免3个月利息的优惠。财税经济政策包括:对2020年宁波市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的50%给予财政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

苏州:要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

苏州市在全国率先发布了《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

在加大金融支持政策中,除了确保小微企业信贷余额不下降、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降低、发挥各政策性银行“国家队”作用外,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提供保障性金融服务,持续开展“百行千人进万企”活动,组织金融机构通过走访、线上顾问、远程服务等形式,对小微、无贷企业特别是受疫情影响的企业进行顾问服务,逐户了解企业受疫情影响情况及金融服务需求,实现企业需求与金融供给的精准匹配和高效转化。各金融机构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原则,开辟快速审批通道,提供优质高效综合金融服务。

福州:为企业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

2月4日,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帮助中小微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的若干措施》。

提出在优化金融服务方面,加大信贷支持力度。降低企业融资成本,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支持金融强化服务 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精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新增贷款可向财政部门申请贴息支持。开通金融服务便捷通道,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线上对接、远程服务等互联网手段,对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微企业进行线上顾问服务,设立线上应急服务窗口,开辟快速审批通道。

在做好企业服务方面,减免中小企业房租、落实中小企业税费减免政策、延期交纳税款。

在稳定用工队伍方面,返还失业保险费、对实施“留岗留薪”企业予以补助、缓缴社会保险费、企业稳就业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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